关于开展第九届(2023-2025年度)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8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学会优势资源,为优秀青年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成长环境,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提供人才保障,根据中国科协关于开展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要求,中国化工学会拟组织开展第九届(2023-2024年度)“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候选人推荐工作,请各单位根据要求组织推荐。

被托举人的遴选条件

  1. 各大高校、化工企业及科研院所的青年科技工作者,32岁以下(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可放宽2岁)。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作的中国籍公民。

3. 中国化工学会专业会员(非专业会员可登陆学会网址:http://www.ciesc.cn/member/signup.php申请注册)。

4. 具有创新、求实、协作、奉献的科学精神和优秀的学风道德,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创新能力、良好的科研潜质。

5. 在化工领域,围绕“四个面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积极投身基础研究和交叉学科领域研究的青年科技工作者;从事关键核心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产业共性技术创新攻关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在科研仪器、工程技术等领域案例库中发布高水平案例成果的青年科技工作者;为推动科技与经济融合发展作出积极贡献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6.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入选者和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优青、海外优青、青年拔尖、青年长江、百千万人才工程等)入选者,不作为遴选对象;曾被取消被托举人入选资格的,不作为遴选对象。

7. 同期申报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和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如同时入选,必须主动选择其一,并及时反馈。如隐瞒不报,查实后将取消入选资格,收回青托证书和资助资金。

提名方式

 1. 被托举候选人通过提名方式产生。具有提名资格的单位包括:

(1)中国化工学会单位会员;

(2)中国化工学所属会分支机构;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学会。

以上每个单位提名人选不超过2名,并注明推荐顺序。

2. 每位被托举候选人应由不少于3名推荐专家进行评议并具名同意推荐,其中至少2名专家与候选人具有相同研究领域,至少1名专家作为托举导师团队成员。

材料报送要求

1. 需要报送的申报材料包括:

(1)“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申报书(附件1);

(2)候选人推荐基本情况表(附件2);

(3)附件证明材料整合成1个PDF,内容包括奖励证书复印件、论文专著目录及代表性论文、申请专利目录及代表性专利证书复印件、主要科技成果技术鉴定、工业应用等相关证明材料。

2. 请按照要求准备申报材料,2023年7月3日报送材料:

纸版材料一式2份(均为原件)报送至中国化工学会(请勿采用闪送、同城急送等需要即时收取的方式报送);电子版材料发送至中国化工学会zhangyu@ciesc.cn邮箱,逾期不予接受。

项目实施与考核

项目周期3年,列入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2023-2025年度)”托举培养对象,中国科协给予每人每年10万元项目经费支持(自筹托举培养对象除外)。

学会与被托举人所在单位、被托举人共同制定个性化培养方案,建立长期的学术指导机制。被托举人需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完成项目任务,接受年度检查评估,并按要求提供科研成果、绩效考核报告等相关书面材料。


联系人

张  瑜  

电话:010-64410497,

         18518469826

邮箱:zhangyu@ciesc.cn

彭树辉

电话:010-64434970,

         13701035071

邮箱:pengsh@ciesc.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3号化信大厦

邮政编码:100029


附件:

1.“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申报书

2. 候选人基本信息一览表


中国化工学会 

2023年 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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