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林学会关于开展第十二届梁希科普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23   浏览次数:

科普部 中国林学会资讯 2023-08-23 17:0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学会,中国林学会各分会、专业委员会,各全国林草科普基地,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普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精神,团结引领广大社会公众进一步普及林业和草原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全力推进林业和草原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梁希科普奖奖励办法(试行)》,中国林学会决定组织开展第十二届梁希科普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梁希科普奖主要奖励在林业和草原科普创作、活动组织、理论研究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个人。科普作品须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发行;科普活动须在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已获得国际或国家级科普奖励的作品、活动和人物不再申报本奖项。

二、奖项设置与要求

第十二届梁希科普奖分为科普作品、科普活动和科普人物三个类别,具体参评标准如下。

(一)科普作品。奖励相关单位或个人在林草科普事业中创作出的优秀科普作品(含科普图书、科普报告、影视作品、网络科普等)。科普作品要求版权明晰,概念准确,具有较高的科学性、思想性、通俗性、趣味性和创新性,并取得显著的社会影响。

(二)科普活动。奖励相关单位举办的以参与、体验、互动为手段,以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弘扬科学精神为目标,内容丰富、形式新颖、富有特色,具有较强示范作用和明显社会影响力的优秀林草科普活动。

(三)科普人物。奖励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热心林草社会公益事业,积极支持、参与林草科普工作,在林草科普作品创作、科普活动组织、科普理论研究等方面具有突出贡献和影响的个人。

三、推荐与申报

申报科普作品类别,申报单位或个人须填写相应的《梁希科普奖申报表》。以单位名义申报的,须经有推荐资格单位的推荐方能申报;以个人名义申报的,可以直接向中国林学会申报。申报科普活动、科普人物类别,申报单位须填写相应的《梁希科普奖申报表》,并经有推荐资格单位的推荐方能申报。

具有梁希科普奖推荐资格的单位为:各省(区、市)林学会,中国林学会各分会(专业委员会),有关普通高等院校,各全国林草科普基地,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各有关单位,其他相关单位。

鼓励各省(区、市)林学会等社会组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和《科技创新成果科普成效和创新主体科普服务评价暂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开展第三方科普成效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梁希科普奖评审会议的重要参考。

四、申报工作要求

(一)梁希科普奖申报系统将于2023年9月1日开放。申报梁希科普奖的单位和个人,届时请登录林业科学传播公众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linyekepu.cn),在线填写提交相应的《梁希科普奖申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

1.纸质材料。1份《梁希科普奖申报表》签字盖章纸质文本。此外,申报科普作品类项目,须提交5份科普作品材料,视频材料请存U盘寄送。

2.电子材料。《梁希科普奖申报表》签字盖章PDF版发送至邮箱linyekepu@163.com。

(二)凡经推荐单位推荐的申报项目,须由推荐单位以正式文件的形式报中国林学会。

(三)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请于2023年10月20日前报送至中国林学会科普部,逾期不予受理。

(四)项目一经申报,即视为同意授权主办单位开展公益性的新闻宣传、展览、网络传播等活动。

(五)材料报送地址及联系人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东小府2号,中国林学会517室

联系人:李平 付孟婧 马莎

电 话:010-62889737,010-62889822

邮 箱:linyekepu@163.com

(六)平台技术支持

联系人:骆腊梅

Q Q 号:2820288214


附件:1.《梁希科普奖奖励办法(试行)》

           2.梁希科普奖在线申报指南


(附件请到中国林学会官网通知栏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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