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届(2024-2026年度)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21   浏览次数:

附件1-“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申报书 .doc附件2-被推荐人基本信息一览表.xlsx关于开展第十届(2024-2026年度)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学会优势资源,为优秀青年人才脱颖而出创造成长环境,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提供人才保障,根据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要求,中国化工学会现组织开展第十届(2024-2026年度)“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候选人推荐工作。请各单位按照要求组织推荐。

一、遴选条件

1. 各大高校、化工企业及科研院所的32岁以下青年科技工作者(199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可适当放宽1-2岁)。

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作学习的中国籍公民,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 中国化工学会专业会员(非专业会员可登陆学会网址:http://www.ciesc.cn/member/signup.php申请注册)。

4. 具有良好的科研诚信和学风道德,自觉践行新时代科学家精神,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较强的创新能力、良好的科研潜质。

5. 化工领域基础科学类、工程与技术科学类及交叉融合学科的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重点遴选从事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的青年科技工作者,从事集成电路、基础软件、先进材料、科研仪器等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青年科技工作者,从事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量子科技、生物科技、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科技创新的青年科技工作者。

6.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入选者和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优青、海外优青、青年拔尖、青年长江、百千万人才工程等)入选者,不作为遴选对象;曾被取消被托举人入选资格的,不作为遴选对象。

7. 同期申报青年人才托举工程和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如同时入选,必须主动选择其一,并及时反馈。如隐瞒不报,查实后将取消入选资格,收回青托证书和资助资金。

二、提名方式

1. 被托举候选人通过提名方式产生。具有提名资格的单位包括:

(1)中国化工学会单位会员;

(2)中国化工学会所属分支机构;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化工学会。

以上每个单位提名人选不超过2名,并注明推荐顺序。

2. 同时,每位被托举候选人应由不少于3名推荐专家进行评议并具名同意推荐,至少1名专家作为托举导师团队成员。

三、材料报送要求

1.需要报送的材料包括:

(1)“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申报书(附件1);

(2)候选人推荐基本情况表(附件2);

(3)附件证明材料整合成1个PDF,内容包括奖励证书复印件、论文专著目录及代表性论文、申请专利目录及代表性专利证书复印件、主要科技成果技术鉴定、工业应用等相关证明材料。

2.请2024年8月31日前将纸版材料一式2份(均为原件)报送至中国化工学会(请采用常规快递报送,不要采用闪送、同城急送等方式);电子版材料发送至中国化工学会zhangyu@ciesc.cn邮箱,逾期不予接受。

四、项目实施与考核

中国科协青年人才托举工程项目周期3年,本届项目周期为2024-2026年度。按照中国科协要求,学会与被托举人工作单位、被托举人共同制定个性化培养方案,建立长期的学术指导机制。被托举人需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完成项目任务,接受年度检查评估,并按要求提供科研成果、绩效考核报告等相关书面材料。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  瑜

电    话:010-64410497,18518469826

电子邮箱:zhangyu@ciesc.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3号化信大厦

邮政编码:100029

 

附件:

1.“青年人才托举工程”申报书

2. 候选人基本信息一览表

 

中国化工学会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