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增补委员和委员单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02   浏览次数:528

江西省林学会林产化工专委会和江西省化学化工学会天然产物专委会

关于遴选增补委员和委员单位的通知


为扩大专委会影响,并为更多单位服务,经上级学会同意,专委会决定按程序遴选增补委员和委员单位。

请各位委员发挥各自优势,共同做好此项工作。

 

一、遴选类别

此次遴选包括增补委员和增补委员单位。

每个增补委员单位的增补委员人数原则上为1-2人。

 

二、申请条件

(一)委员

凡承认专委会章程,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向专委会提出申请。

1. 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助教等以上技术水平的林产化工或相关学科的科技人员。

2. 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工作二年以上;大专毕业,工作三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含硕士)以上的科技人员。

3. 工作多年具有实际工作经验和一定学术水平的科技人员。

4. 热心和积极支持林产化工工作的管理干部;长期从事学会工作的人员。

5. 在林产化工科技工作中做出一定成绩或贡献,并经过专委会承认的技术革新者、企业家、经营大户。

6. 符合上述技术职称和学历条件的,与林产化工密切相关的其他学科的科技人员和科技管理工作者。

(二)委员单位

凡承认专委会章程,并与林产化工工作有关,具有一定数量科技人员的科研、教学、生产、管理的企事业单位,愿意参加专委会有关活动,积极支持专委会工作,均可向专委会提出申请。

 

三、申请程序

申请者向专委会秘书处提交《林产化工专业委员会暨天然产物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推荐表》(word版推荐表另发)。推荐表签字(手签或电子签名)、盖章完成后,请将扫描(或拍照)后的电子版于2021113024:00前发给联系人。

经秘书处审核后提交专委会常务委员会讨论,会议通过后即可成为增补委员,委员所在单位即为增补委员单位。

联系人:罗海

邮箱:njfuhailuo@163.com

电话(微信同号):13913994310

 

 

                       江西省林学会林产化工专业委员会

                      江西省化学化工学会天然产物专业委员会

                       2021112省林学会林产化工专委会暨省化学化工学会天然产物专委会委员推荐表.docx